各校区办事处:
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转发中心2013年度目前可鉴定职业(工种)等级目录的
通知》 。现转发给你们,请大家于务必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此通知下达到各合作办事点。
请大家继续教育条件执行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和相关政策规定。
科培教育集团行政办公室
2013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