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 2018年省属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〔2016〕5号,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粤人社发〔2018〕86号),省教育研究院《广东省属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研院〔2018〕14号),以及《广东省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》(粤人发〔2002〕236号)等文件要求,现对2018年省属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。 请各单位登陆省教育厅门户网站(www.gdedu.gov.cn)、省教育研究院门户网站(gdae.gdedu.gov.cn)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(见附件1),按照公示文稿样式(见附件2)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,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我院网上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日。公示结束后,由各单位汇总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,填写《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》(附件3),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(对没有投诉情况的,可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;对有投诉情况的,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),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研究院办公室(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,邮编:510035;联系人:贺蓓蓓;电话(传真):020-83199808)。
附件1 2018年省属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-20181224.pdf
附件2公示文稿-20181224.doc
附件3公示情况表-20181224.doc
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2018年12月24日
|